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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12.06-广东省建筑物配建通信基础设施实施指南(试行).pdf

2025年12月6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动国家和广东省相关建筑物配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在广东省落地落实,切实发挥通信基础设施在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方面的关键性支撑作用,印发《广东省建筑物配建通信基础设施实施指南(试行)》粤通联〔2025〕14号。

本指南旨在规范广东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配建通信基础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本指南明确要求通信基础设施须与建筑物同步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以保障光纤宽带和移动通信信号在建筑内的全覆盖与平等接入,杜绝后期改造带来的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本指南涵盖光通信与移动通信两类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性能检测、竣工验收备案及信源接入等关键环节,并对建设单位、参建单位、检测机构及地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作出了详尽规定,力求通过标准化流程实现通信设施与主体工程的深度融合与质量可控。

建设实施与多方职责

本指南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项目概算和设计文件,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参建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可采用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或代建等模式实施。设计文件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需严格遵守工艺标准,并接受监理单位监督。地市通建办负责对设计、图审、施工及检测环节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

检测备案与信源接入

本指南强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向通建办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通建办审核资料并通过现场查验后,向建设单位发放备案通过通知书。各地市基础电信企业须依据通建办发放的信源接入需求通知书,在建筑物交付使用前完成信源接入,且不得为未备案的项目提供接入服务,以此形成管理闭环。

广东省建筑物配建通信基础设施实施指南(试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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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物配建通信基础设施实施指南(试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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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物配建通信基础设施实施指南(试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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