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为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水塘河道清淤工作部署,结合国家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工作要求,制定《广东省农田灌排沟渠清淤工作指引(试行)》。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农田灌排沟渠的清淤整治与长效管护等工作,骨干渠系等工程不在本工作指引范围内,有财政资金投入的清淤工程按项目制管理。
本指引旨在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百千万工程”相关要求,为全省建立农田灌排沟渠清淤常态化工作机制提供规范。本指引围绕农田灌排沟渠的清淤整治与长效管护,明确了以县域为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分类制定方案、科学组织实施、严格工程验收、落实日常巡查管护等全流程工作环节。本指引强调因地制宜、经济适用、资源化利用优先,并按照淤积程度和灌排功能将沟渠划分为重点清淤段与一般清淤段,分类施策。同时,本指引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模式,抢抓冬春时节集中开展清淤,并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广泛宣传引导,保障清淤工作持续有效推进,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田防灾减灾能力。
本指引要求根据沟渠灌排功能与淤积程度,对排渠全面清淤、对灌渠按轻重缓急分类处理,并划分重点与一般清淤段。在淤积物处置上,坚持经济适用和利用优先原则,大力推广淤泥就地近用,用于堆肥、土地改良或回填,严禁将农药瓶等有害垃圾混入其他淤积物,须单独无害化处理。
本指引规定以县域为单位建立清淤台账并动态调整。在实施中,根据沟渠尺寸和条件选择人工或小型机械清淤,工期应避开汛期和灌溉关键期,但在极端天气前后须紧急安排预防式或恢复式清淤。财政资金投入项目须严格做好施工前后记录、工程量计量和参建各方签字确认,并对施工破损渠段及时修复。
本指引要求发挥田长制作用,由镇村落实管护责任并引导群众参与日常巡查,及时上报并处置问题,确保沟渠长期通畅。在保障上,要求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利用灾毁修复等资金并吸引社会资本,同时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清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