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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10.31-《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成果提交要求》.pdf

2022年10月3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推进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确保各地更新后成果符合报部汇交及省级质检要求,编制了《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成果提交要求》。<!--;浙江省集体土地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本要求旨在贯彻落实省级实施方案,规范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确保各地提交的更新成果满足报部汇交及省级质检标准。本要求系统明确了技术规范依据、汇交数据目录结构以及数据库建设标准三大核心内容,覆盖从数据生产、组织到质检交付的全流程,为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技术遵循,以保障成果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技术规范与依据

本要求引用了《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地籍调查规程》等十余项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并结合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与省级技术指南,构成成果更新的技术基础。各地在开展数据整理、建库和汇交时,必须严格遵循所列规范,确保数据在代码规则、空间参考和属性结构等方面与上位标准兼容。

汇交数据内容与目录组织

本要求详细规定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的电子成果数据组织方式。汇交内容涵盖矢量空间数据、数字正射影像、属性表格数据、元数据以及数据库建设文档、质检报告、更新依据证明材料等。目录结构按地市级和区县级分层组织,并对空间数据的统一坐标和地方坐标成果分别进行管理,明确了各类Shapefile、影像、数据库文件和文档的命名规则与存放路径。

数据库标准与结构

本要求定义了完整的数据库分层与结构。空间要素包含行政区、地籍区、地籍子区、所有权宗地及其界址线、界址点等图层的属性结构,并区分了转换过程、更新过程和汇交成果等不同阶段的数据表。非空间要素则涵盖土地所有权、宗地、权利人以及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登记业务全周期的属性表,并附有详尽的代码字典,确保数据库可完整承载业务信息并支持更新前后的状态追溯。

《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成果提交要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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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成果提交要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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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成果提交要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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