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土地行业标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规程》(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技术路线与程序,监测范围划定、地价区段划分、监测点布设、交易点采集与价格修正、市场信息调查、监测点地价评估、监测指标测算、监测数据衔接、监测成果编制及审核发布应用等各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设用地的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旨在通过科学、规范的程序获取客观真实的地价信息。本规程以城市建设用地为对象,围绕监测范围划定、地价区段划分、监测点布设与评估、交易点采集、市场信息调查及监测指标计算等环节,构建了从数据采集到成果发布的技术闭环。本规程强调真实客观、均质均价、同质可比与系统分层原则,采用季度和年度周期,对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的地价水平、变化趋势及结构特征进行动态跟踪。通过整合监测点评估地价与交易点修正价格,形成区段及各级区域的地价水平值,并据此测算地价增长率与地价指数,最终生成数据、图件和报告三类成果,为土地市场参与各方提供决策支撑。
本规程要求依据城市规划、土地市场状况与国土变更数据,分用途划定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的监测范围,并明确城区的核心区、过渡区、外围区等特征区域。在范围内,按均质均价原则划分地价区段,确保区段内利用条件相近。布设监测点时,需优先选择代表性、确定性强且宗地稳定的点,并规定各级城市的最低布设总量,以形成覆盖全面、层次分明的监测网络基础。
本规程规定需动态采集交易点信息并进行价格修正,同时每季度调查房地产租金、房价、政策等市场信息。监测点地价须在统一的出让使用权内涵下,由两名估价师独立运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等方法评估,并强调同类参数的一致性。交易点修正地价与监测点评估地价共同作为计算区段地价水平值的数据源,确保了价格信号能灵敏反映一、二级市场的实际状况。
本规程确立了以区段为基本单元,通过面积加权方式逐级汇总城市、行政区及特征区域地价水平值的计算逻辑。监测指标包含同比与环比的增长率及定基与环比的地价指数。当监测体系发生调整时,本规程提供了基于环比增长率衔接的具体方法,以维持数据的连续性。所有监测成果须经完备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后,方可根据管理需要对外发布,广泛应用于经济形势分析与宗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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