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市隧道结构健康监测技术规程》DB21/T4323-2025,自2025年12月30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所辖城市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应遵循“科学、合理、先进、经济、稳定、耐久”的原则。隧道结构健康监测宜积极稳妥地采用经验证的新技术、新设备。
本规程是辽宁省关于在役城市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的技术标准。本规程立足辽宁省城市隧道工程实际,系统规定了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设计、实施、验收、运维及数据管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确立了“科学、合理、先进、经济、稳定、耐久”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监测内容应涵盖环境、作用、结构响应及结构变化四大板块,并对传感器选型、测点布设、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软硬件实施及安全运维等环节提出了量化指标与规范。本规程强调系统建设应与隧道主体工程或养护管理需求相协调,注重数据共享与省部级平台的衔接,旨在通过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隧道结构服役状态的实时感知、安全评估与风险预警,全面提升城市隧道的养护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
本规程规定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建设过程涵盖设计、实施、调试、验收、运维和监测应用六个关键阶段。系统设计须先进行隧道现状分析,科学选择监测内容和布设测点,并将监测项分为必选、宜选和可选。对新建隧道,监测系统应与机电工程同步设计、与施工监控同步实施;对在役隧道,则需结合养护管理需求独立开展。在硬件层面,本规程对传感器的使用寿命提出明确要求,预埋式不低于10年,非埋入式不低于3年,关键参数传感器不低于5年,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本规程将监测内容分解为环境、结构整体响应和结构局部响应三大部分,并针对不同长度城市隧道给出了差异化的监测项目要求。短距离隧道以视频监控为主,长距离隧道则应根据规模及结构形式,综合布设环境、作用、结构响应及结构变化监测项。在具体监测方法上,本规程对各类传感器(如温湿度、应变、裂缝、位移传感器等)的选型、安装和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数据采集与传输模块须具备无人值守、连续运行能力,支持多种采集模式,并采用以太网组网。本规程特别强调对超限阈值的分级设置,当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警戒值时,系统能够自动触发相应级别的报警。
本规程将系统现场实施工序细分为硬件设备采购测试、软件开发测试以及软硬件安装与联合调试。软件系统设计强调模块独立、低耦合,需具备数据实时展示、统计分析、超限报警和用户权限管理等功能,并须经第三方测试单位进行功能验证。系统验收环节包含单项调试、联合调试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对数据完好率、软件功能完好率等提出了具体量化指标。系统建成后,隧道管理部门须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维护内容覆盖现场硬件、网络、机房环境及应用软件,确保系统24小时连续工作,数据有效传输至监控中心。当隧道遭遇地震、洪水等突发灾害时,须对系统进行紧急检查与状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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