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为推动南宁市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品质城市,提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加强南宁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制定《南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标准》。
采用“初审+复审”的双审查模式,其中初审按审查标准逐项审查成果内容,并提出审查意见,复审重点对初审形成的审查意见进行核查,确保审查意见的客观性、合理性、准确性。
本标准是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为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质量而制定的技术审查准则。本规范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国土空间规划系列政策文件,结合南宁实际,确立了覆盖控规编制全流程的技术审查体系。本规范明确了草案、报批、入库三个审查阶段及其时限要求,采用“初审+复审”双审查模式,并从编制程序、成果包完整性、上位规划符合性、相关规划衔接性、内容准确规范性、规划用途及控制指标、各方意见落实情况等七大维度设定审查内容。本规范还针对街坊实施细则和规划修改的审查作出补充规定,并附技术审查报告样稿以统一审查工作标准。
本规范将技术审查划分为草案阶段审查(15个工作日)、报批阶段审查(7个工作日)和入库阶段审查(7个工作日),各阶段各有侧重。审查工作采用“初审+复审”的双审查模式,初审逐项审查并提出意见,复审对初审意见进行核查以确保其客观性与准确性。
本规范构建了七大类审查内容框架。编制程序性审查关注项目启动批文及现状调研、意见征询、专家评审、公示、规委会审议等程序是否完备。上位规划符合性审查从目标定位与规模、底线约束、重要线性工程、绿地及重要设施工程等方面逐项比对,要求对调整内容进行合理性论证。相关规划衔接性审查涵盖专项规划、分区管控规划及相邻已批控规的衔接,要求对未落实或冲突之处说明理由并提出解决措施。
本规范强调成果内容须严格遵循《南宁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规范》及数据入库标准,审查各类文字、图则、图纸之间的一致性,以及图示、图表数据的准确性。规划用途及控制指标核查要求将地块边界和指标与宗地权属及规划许可进行比对,对明显超出规范要求的指标着重审查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各方意见落实情况审查则要求逐条核对公众意见、部门意见、评审意见及规委会审议意见的采纳与回复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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