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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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办法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而制定的制度性文件。本办法将资金整合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和水利救灾三个支出方向,明确了各方向的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式和监督管理要求。本制度强调资金的时效性与精准性,根据灾害实际发生情况和防灾需要统筹分配,突出政策引导作用。同时,本办法构建了从预算编制、资金下达、使用管理到绩效评价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压实各方责任,要求地方落实投入责任,强化信息公开与监督问责,旨在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水利设施有效运行。
资金使用范围与负面清单
本办法详细界定了三大支出方向的具体用途。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农业自然灾害与生物灾害的预防、救灾和灾后恢复,包括购买物资材料、修复生产设施及技术培训等费用。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国家强制免疫、强制扑杀与销毁补助以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水利救灾资金则专项用于防汛抗旱工作中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抗旱水源建设及相关设备购置。同时,办法明确划定了资金使用的“红线”,严禁用于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工资福利、偿还债务等与防灾救灾无关的支出。
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
本办法确立了以因素法为主的资金分配机制,并引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节因素。农业生产防灾救灾支出根据受灾面积、畜禽数量、病虫害发生情况等客观因素测算;动物防疫补助则结合饲养量、补助标准与地区系数分配;水利救灾支出依据水毁损失、受旱面积及地方投入等情况确定。在管理上,资金由财政部会同两部门共同管理,地方各级部门需加快预算执行,建立项目台账,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体系
本办法要求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地方在申请资金时需同步研究设定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年度结束后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直接挂钩,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在监督层面,办法构建了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内部要求建立内控机制并定期报送资金执行情况;外部则由财政部监管局实施属地监控和重点绩效评价,并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省、市、县三级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乡镇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影响意义
该办法的出台整合并替代了原有资金管理制度,统一了农业、畜牧和水利三个领域的救灾资金管理框架,强化了财政资金的统筹协调能力。该办法通过明确各部门在资金测算、分配、监管和绩效管理中的职责,理顺了中央与地方、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减少了资金使用中的交叉和模糊地带。在政策执行层面,该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建立了正向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推动地方从重分配到重管理、重结果的转变,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实际效能。该办法严格限定了资金使用范围和负面清单,并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能够有效防范资金挤占、挪用等风险,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化和规范化。从长远来看,该制度的实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业生产稳定和提升水利设施防灾能力提供了更加坚实的财政制度支撑,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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