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城镇时空数据整合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时空数据的时空基准、资料收集、数据整合、数据建库、质量控制、成果提交等。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时空数据的收集、处理与建库。
本规范旨在为城镇时空数据的整合工作提供统一的技术要求与实施准则,系统规定了从时空基准确立、资料收集分类、数据整合处理、数据库建设到质量控制与成果提交的全流程技术环节。本规范适用于县级及以下乡镇级行政区域内城镇时空数据的收集、处理与建库。通过明确数学基础与时间基准,界定基础时空数据与涵盖土地利用、不动产、物联网等多源专题时空数据的收集范围,本规范构建了一套包含数据汇聚、抽取、处理、要素编码及元数据制作的标准化整合方法,最终建立结构统一、关联有序的城镇时空数据库,为城镇精细化管理与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本规范确立了涵盖时空基准、资料收集、数据整合、数据建库、质量控制和成果提交的完整技术流程。其适用对象为县级及以下的城镇区域,为各类地理要素数据、专题业务数据的整合处理提供了统一的操作依据。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数据整合的几项核心操作:在数据汇聚阶段,依据数据来源部门的不同,分别采用平台共享、拷贝或实时接入等方式进行收集;在数据抽取与处理阶段,需对各专题数据进行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提取,并开展非空间数据空间化、矢量数据整合及栅格数据整合等规范化处理,最终生成包含位置码、时间码等信息的唯一要素标识码。
本规范要求,专题时空数据应通过要素标识码进行关联,其空间几何、时间及公共属性共同构成数据库的基本结构。质量方面,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对时空基准正确性、数据完整性等进行检查。最终,须同步提交汇聚的原始数据、城镇时空数据库及相关的技术文档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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