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保障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文物普查发〔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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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方案是为保障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顺利开展而制定的总体安排。本方案明确,此次普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旨在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政策提供依据。普查范围涵盖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六大类不可移动文物。本方案确定了复查三普登记文物、调查新发现文物的双重任务,并规划了统一开发普查系统、制定标准规范、以县域为单元开展实地调查、逐级审核上报的技术路线,最终目标是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共享。
普查的核心任务与实施路径
本方案将普查任务分解为对已认定文物的全面复查和对新发现文物的系统调查,强调以县域为基本单元逐一开展实地核查与信息采集。在此基础上,依法认定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并同步开展普查成果汇总与资源大数据库建设。整个工作从2023年11月持续至2026年6月,分三个阶段推进,涵盖机构建立、实地调查、数据审核与成果公布。
普查的质量管理与保障体系
为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准确,本方案构建了分级质量管理与全过程质量控制机制,并建立数据追溯机制,要求所有成果全程留档可溯源,严肃查处虚报篡改及破坏文物的行为。在组织实施上,本方案确立了“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并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宣传引导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以动员各方力量,保障普查工作落到实处。
影响意义
该方案是指导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发布标志着新时代文物资源系统性调查的全面启动。该文件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文物保护管理整体水平具有深远影响,它将有力推动文物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为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普查所获得的翔实数据,能够直接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建设,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同时,该方案强调公众参与和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增强,将专业普查与社会动员相结合,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敬畏历史、珍爱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此外,该方案注重普查专业队伍的培养与文博人才的实战锻炼,将为文物事业的长远发展储备宝贵的人才资源。其最终形成的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不仅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成果,更是未来实现文物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关键数据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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