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密集流动沙丘治理技术规程》DB15/T4212-2025,自2025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密集流动沙丘的沙障治理、植被恢复、沙障维护、抚育管理、成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及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科尔沁沙地和浑善达克沙地密集流动沙丘治理。
本规程规定了科尔沁沙地和浑善达克沙地密集流动沙丘治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沙障治理、植被恢复、沙障维护、抚育管理及成效评价等环节。本规程将治理区域划分为沙地前缘、迎风坡和丘间低地三类空间,分别提出差异化治理方案:沙地前缘采用HDPE高立式沙障构建前沿阻沙带;迎风坡利用草方格、PLA沙障等材料实施固阻,并结合自然风力进行削高填低;丘间低地则辅以相应的封育治理措施。在植被恢复方面,本规程明确了灌草混播的配置比例、种苗选择标准及抚育管理要求,并规定了沙障铺设与植被成活率的验收指标,旨在形成一套系统、可操作的密集流动沙丘综合治理技术体系。
本规程针对密集流动沙丘的不同地貌部位,制定了精细化的沙障布设方案。在沙地前缘,通过架设两行带有侧拉固定系统的HDPE高立式沙障,形成前沿阻沙防线。在迎风坡区域,则根据坡位特点,在坡长三分之二以下布设草方格、PLA沙障或HDPE网格沙障,并详细规定了各类沙障的材料规格、施工放线顺序与铺设深度,以确保沙障的稳固性和防护效能。
本规程要求在迎风坡沙障内实施灌草结合的植被恢复,明确了灌木与混合草种的种植比例,并列出了适用于科尔沁沙地和浑善达克沙地的具体植物种类。造林后,本规程强调需有专人进行定期巡护,及时开展病虫兽害防治、苗木补植,并依据立地条件进行合理浇水,确保人工植被的稳定恢复与群落构建。
本规程建立了量化的治理成效评价机制,规定沙障铺设完成后应进行抽样检验,并在植物生长满一年后对植被成活率及盖度进行核查,设定了灌木与草本植物成活率不低于70%、迎风坡植被盖度不低于5%等具体标准。同时,本规程要求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以保障治理措施的可追溯性和可持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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