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盐碱地综合改良技术规程》DB64/T1279-2025,自2025年11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盐碱地综合改良技术的土壤改良措施、土壤培肥措施和改良后的效果标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有灌溉条件的轻中度盐化土壤和碱化土壤、有灌溉排盐条件的重度盐化土壤和盐碱并重土壤的综合改良。
本规程规定了宁夏盐碱地综合改良的技术要求,涵盖土壤改良、土壤培肥及改良后效果评价三大核心内容。本规程适用于具备灌溉条件的轻中度盐化与碱化土壤,以及具备灌排配套能力的重度盐化土和盐碱并重土壤。在技术路径上,本规程强调分类施策:对轻度盐碱地可直接进行培肥;中重度盐碱地则需综合运用物理耕作、增施有机物料、种植耐盐绿肥等农艺生物手段,并针对碱化土壤辅以脱硫石膏等化学改良材料降碱排盐。在培肥阶段,本规程明确了无机肥、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的施用量与频次,并引入滴灌控盐栽培等节水模式,最终依据附录的分级标准评估改良成效,形成了一套系统化、可操作的盐碱地治理方案。
本规程构建了基于盐碱类型与程度的分级治理框架。针对中重度盐化土壤,本规程提出先平地、深松或客土改善结构,再旋耕混匀腐熟农家肥和秸秆以提升地力,必要时通过种植田菁、水稻或耐盐碱作物进行生物排盐。对于中重度碱化土壤,则需在上述措施基础上,增施脱硫石膏、磷石膏或糠醛渣等材料以降低碱化度,并在施用后及时灌大水洗盐。盐碱并重地块需增加灌水洗盐频次,重点依靠物理农艺改良和种植高耐盐植物。
土壤改良达标后,本规程要求实施系统培肥。以尿素、硫酸铵等中性或生理酸性无机肥为主,搭配腐熟农家肥和秸秆等有机物料,并特别强调碱化土壤须配施富含腐植酸的有机肥以提高效率。为提高产出效益,可针对性增施具固氮溶磷功能的微生物肥料或蚯蚓粪、生物炭等新型肥料。此外,本规程推行浅埋滴灌和地表喷灌,明确指出当耕层全盐含量超3.0克每千克时,采用覆膜滴灌栽培油葵、玉米等作物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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