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平原城镇绿地植物景观种植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宁夏平原(银川平原、卫宁平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及绿道的种植设计,以规范设计深度、构建稳定低维护植物群落为目标,围绕竖向与给排水衔接、品种选择、分区分类配置和成果深度提出技术要求。山区城镇、乡村及各类专用附属绿地执行现行相应标准;临时绿化可参照执行。
立地适配与竖向、给排水衔接
设计前应完成现场勘察,明确土壤盐碱化、水文、现状植被及污染源状况,疑似污染地块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种植土质量执行《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2016,盐碱、污染及植被异常区域应检测并采取换土、排盐等改良措施。微地形堆筑高差宜控制在0.3m~1.5m,游憩活动区坡度不宜大于3%,非活动生态区宜为5%~15%;盐碱场地填方基底宜设隔盐构造,坡脚不宜设封闭挡墙,表层300mm种植土压实度宜≤80%。灌溉以节水优先,具备条件的优先使用再生水,排水落实渗滞蓄净用排一体化海绵技术。
植物品种与群落构建
种植以乔木为核心骨架,落叶树与常绿树株数比例宜为7∶3,乔木与灌木冠幅投影面积比例宜为6∶4,速生与慢生树株数比例宜为2∶8。乡土植物品种数量占比不宜低于总品种数的70%,应用株数占比不宜低于60%。品种应耐旱、耐寒、耐盐碱、抗病虫,兼顾碳汇能力;杨属、柳属及白蜡树属须选用雄株或少果无果品种。存在相克关系的品种不应近距离混栽,有害物种入侵须严格评估。
分类绿地配置要点
公园绿地绿化用地占陆地面积不应低于65%,采用乔灌草复层配置,非园路非铺装场地应地被全覆盖。防护绿地成林后防污防风降噪林郁闭度不宜低于80%,农田防护林宜为40%~60%,防火隔离通道每隔50m~100m设置且宽度不小于4m。广场绿地绿化用地比例不应低于35%,达到65%及以上按公园绿地管控,地被覆盖度不应低于90%。居住区新建项目绿地率不应低于35%,旧城改造不宜低于25%,乔灌木成年冠幅投影面积不应低于总绿化面积的70%,儿童活动区夏季遮荫面积不应低于游戏活动范围的60%。道路绿地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植物高度不应大于0.6m,行道树定干不应低于3.5m,机动车道上方枝下净空不应小于4.5m。绿道乡土树种品种数量占比不应低于80%。
设计成果与执行要求
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和图纸,制图执行《风景园林制图标准》CJJ/T 67—2015,各阶段文件深度执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苗木表应按乔木单植、片植灌木、草本及水生植物分类标注规格、数量与选苗要求,满足预算、采购和施工需要。视距高度、枝下净空等指标属运营期控制要求,需通过后期修剪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