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无人机播种治沙技术规程》DB15/T4226-2025,自2025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播种治沙的技术措施及技术要求,包括无人机和操控员要求、无人机播种设计、无人机播种作业、播后管理、成效调查、防风固沙效益监测、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大沙地、沙漠及严重沙化草地。
本规程确立了在沙漠、沙地及严重沙化草地区域实施无人机播种治沙作业的完整技术体系。本规程从作业载体的选型、操控人员的资质,到播种设计的全要素规划,再到现场精细化作业、播后综合管护及长效成效监测等各环节,均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核心在于借助无人机搭载高精度导航与智能播撒系统,实现对预设路线的自动化、定点、定量均匀播种,以期替代传统人工作业或有人机播种难以覆盖的困难立地条件。本规程通过将种子预处理、丸粒化包衣、精准航线规划与适时抢播等关键技术集成,旨在提升沙区飞播的精准度、落地成苗率及整体作业效率,为沙化土地生态修复提供一套标准化、现代化的操作范式。
本规程对播种前期设计提出了精细化要求,明确规定播区宜播面积应占80%以上,并根据地形特点设计了单程式、往返式、穿梭式三种作业方式,同时要求航向与主风方向一致以辅助自然覆沙。在种子准备上,本规程强调对中、小粒种子及轻质种子进行丸粒化包衣处理,以增加粒重、减少位移和生物危害;并针对硬皮、蜡质种子要求机械处理,通过筛选保证种子大小均匀,为精准播种奠定基础。
本规程要求作业前须进行空域申请与代表性区域试播以校准参数。在飞行过程中,要求地面人员严格管控播区,无人机须主动避让高压线等障碍物。本规程特别设置了播种质量即时检测机制,要求通过布设不少于20个地面接种样方来核验落种均匀度与数量,并依据检测结果实时反馈调整作业方案;一旦发现航迹漏飞或检测不达标,须立即组织补播,确保播种成效不留死角。
本规程着眼于长期生态效益,规定在播后5至7年须开展防风固沙效益监测,以科学评估无人机播种对沙区生态的修复贡献。同时,本规程要求建立更为详细的档案管理体系,在传统营林档案基础上必须增加无人机飞行日志,完整记录航迹、气象条件、播种参数等全过程信息,为后续的成效回溯、技术优化与责任追溯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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