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技术要求》DB15/T4025-2025,自2025年05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的目标、任务范围、工作内容、成果要求与成果提交等。本文件适用于内库容10万m³及以上的水库(含有挡水建筑物的水电站)、过闸流量5m³/s及以上的水闸、5级及以上的堤防、中型及以上淤地坝、已有的蓄滞洪区(以下简称五类水利工程)。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内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的完整工作流程与技术标准。本文件明确了调查对象为库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库(含挡水建筑物的水电站)、过闸流量5立方米每秒及以上的水闸、5级及以上的堤防、中型及以上淤地坝以及已有蓄滞洪区这五类水利工程。本文件将调查工作划分为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两个阶段,并对各类工程的挡水、泄水、输水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电气设备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现状调查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本文件要求依据相关安全评价导则,对隐患部位、类型及严重程度进行系统总结,最终形成包含区域概况、工程基本情况、隐患调查情况及总结建议在内的调查报告和调查表,并明确了成果的格式与提交要求。
本文件分别针对水库、水闸、堤防、淤地坝和蓄滞洪区,详细规定了其洪水灾害隐患调查的重点。水库工程侧重于挡水建筑物的裂缝与渗漏、泄水与输水建筑物的结构完好性以及水电站设施的运行状态;水闸工程重点检查闸室结构破损、金属结构锈蚀变形及启闭设备可靠性;堤防工程则关注堤顶、护坡、堤身的变形与渗漏、穿跨堤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淤地坝工程着重调查坝体安全隐患、放水及泄洪建筑物的损毁情况;蓄滞洪区主要评估分退洪控制工程、围堤完好度及库区淤积对库容与淹没范围的影响。
本文件将调查工作规范为资料收集和现场现状调查两个递进阶段,强调在充分收集工程设计与运行管理资料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实体检查。调查结束后,需对隐患进行评价总结。最终成果需严格遵循统一格式,提交包括《XX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表》和调查报告在内的纸质与电子版文件。报告正文须涵盖区域概况、基础资料收集、工程基本情况、隐患调查详情及结论建议,且封面、扉页、目录、正文乃至表格填写均有明确的标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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