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保障城市道路运行安全,规范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浙江省城市道路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城市道路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本导则旨在规范浙江省城市道路运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障设施安全运行。本导则依据现行法规标准,结合省内道路运管实际经验编制,聚焦管理类与设施类隐患,构建了分类分级、覆盖全面、操作性强的排查体系。本导则将隐患排查划分为日常、专项和综合三类,明确管理单位与养护单位职责,强调对运行风险较大道路及风险点的重点管控,并要求根据季节特点和重大活动保障需求开展针对性排查。本导则附录提供了详细的隐患内容、分级与整改要求,为排查工作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本导则将安全隐患排查分为日常隐患排查、专项隐患排查和综合安全隐患排查三大类。日常排查由养护单位负责,侧重设施运行状况与作业规范;专项排查包括专业排查、季节性排查和重大活动保障排查,由管理或养护单位按需组织;综合排查则是对管理与设施隐患的全面检查,管理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并每三年进行一次运行安全评估。
本导则根据事故发生严重程度与概率,将道路运行安全隐患划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等级。排查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即查即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须采取管控措施,并按本导则要求限期整改。对于特殊情况,需制定整治计划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执行,确保在安全前提下按期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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