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智慧公路路侧设施布设指南》2024-G14,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指南适用于天津市各等级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及现有公路智慧化提升改造工程。新建智慧公路路侧设施宜与项目主体同期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本指南是天津市公路工程建设标准(TJG/T D8003-2025),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天津市各等级公路新建、改扩建及既有公路智慧化提升改造工程。本指南系统规定了智慧公路路侧设施的布设要求,涵盖感知、通信、定位、边缘计算、管控及配套设施六大类。本指南强调路侧设施宜与主体工程同期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通过规范视频检测器、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环境监测设备等感知设施的覆盖范围与性能指标,明确RSU通信设施、高精度定位设施及边缘计算单元的布设间距与计算能力要求,并对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标志、安全预警装置等管控设施以及杆件、机箱等配套设施提出技术规定,形成从数据采集、传输、计算到管控发布的完整技术闭环,旨在为天津市智慧公路建设提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路侧设施布设依据。
本指南规定感知设施应实现交通流检测、事件检测、参与者检测及气象环境监测等功能。视频检测器在一般路段应保证视野首尾相接不留盲区,毫米波雷达和激光雷达根据交通流量和事故率按不大于500m至1000m的间距灵活布设,关键节点宜加密。通信设施以RSU为核心,路段间距不大于500m,隧道口约10—15m处布设,有效通信半径不低于400m,应支持与感知设备、信号机及车辆间的低延时、高可靠数据交互。
本指南明确定位设施应实现公路定位服务全覆盖,在卫星信号可用环境采用高精度导航卫星定位设施,基准站间距不大于70km,水平定位精度在开阔路段不大于10cm;在隧道、高架桥下等信号盲区则布设路侧辅助定位设施,达到亚米级精度。边缘计算设施应与感知、通信设施就近布设,计算能力宜不低于32TOPS,数据输出频率不小于10Hz,支持对监测范围内人、车、路、环境、交通事件的全要素实时检测与分析。
本指南要求管控设施应具备交通信息发布与警示功能,交通信号控制机需支持区域协调控制及与感知、通信、边缘计算设施的联动,重要节点应设置可变信息标志。安全预警装置应在危险行车路段和施工区布设,支持定位上传且精度不低于1m。配套设施方面,杆件选择应优先合杆,合理进行竖向分层、横向分区,并具备防雷、防浪涌等防护能力,抱杆机箱安装高度宜为2.5m至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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