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4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的函》(自然资函〔2022〕540号)文件精神,支持浙江省总结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选择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跨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稳妥有序推进此项工作,发布《关于跨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阐述了跨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推动城乡融合、三生融合、三产融合,乡村、城市、工业区块有机更新;以项目区为单位,“先试点、后铺开”稳步推进。明确了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三整治一修复”)的整治目标和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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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8.2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跨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跨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跨乡镇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城乡融合、三生融合和三产融合,实现空间整合、结构优化、功能提升和生态改善。该意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提出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整治以及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任务,并配套政策措施,包括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健全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创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等,同时强调强化资金整合和试点激励机制。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形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标志性成果。
重点任务包括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工业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四个方面,分别针对耕地质量提升、村庄布局优化、工业用地集约化和生态系统修复提出具体措施。
政策措施涵盖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效用地再开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金整合及激励奖励等,旨在构建系统化的土地整治政策体系。
本意见的出台将推动浙江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向更高水平发展,通过跨乡镇统筹,破解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利用低效化等问题,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质量。在总体要求中,明确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用地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提升土地综合效益,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政策创新体现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减挂钩指标调剂、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方面,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样板”。该意见将对浙江国土空间治理模式的重构产生深远影响,助力打造美丽浙江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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