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是针对辽宁省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制定的地方标准,替代了2017年版本。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通过专题研究和广泛调查,总结了省内装配式住宅设计的实践经验,系统整合了建筑、结构、外围护、内装修及设备管线等全专业设计内容。本规程的核心导向是推进装配式住宅的标准化、模块化和一体化集成设计,强调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就进行整体技术策划,遵循“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以实现构件部品的通用化和互换性,从而提升工程质量、建造效率和综合效益。
系统集成与一体化设计原则
本规程确立了装配式住宅必须遵循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修系统的一体化集成设计要求。建筑设计应从方案阶段开始,协同各专业进行技术选型和系统集成,确保四大系统之间的尺寸协调、接口通用和性能匹配,避免传统设计中各环节脱节导致的非标构件泛滥和施工困难。
标准化与模块化的核心技术路径
本规程将标准化、模块化设计作为实现建筑工业化的关键方法,要求通过建立不同层级的功能模块,组合成套型和楼栋单元。设计须严格遵守模数协调标准,优先选用通用构件部品和标准化接口,并明确了开间、进深、层高及构件尺寸的优先模数数列,以批量化的生产建造满足多样化的居住需求。
内装修与管线系统的装配化革新
本规程大力推行装配式内装修及管线与结构体分离的设计方式。提倡采用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干式工法楼地面和轻质隔墙等部件,并推荐给水排水、电气管线敷设于架空层或空腔中,以实现内装部品的可维护、可更换和可更新,适应住宅全生命周期的使用需求。
结构体系与外围护系统的工业化选型
本规程结合辽宁省工程实践,重点规定了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和框架结构的设计选型、构件标准化及连接构造要求。结构设计须前置到建筑方案阶段,通过大空间布置减少构件种类。外围护系统则强调选用预制装配化程度高的墙板,并对其防水、接缝和门窗选型做了技术规定,以提升围护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