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DB2107/T0014-2023,自2023年12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原则、设立和审批、组织机构与职责、建设内容及运营机制建设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锦州市高等院校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中职院校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立足锦州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规范化需求,系统规定了从设立审批、组织架构到运营机制的全流程要求。本指南以育人为本、产业为要、产教融合、创新发展为基本原则,旨在引导高等院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产业学院,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本指南明确了产业学院须由校二级教学单位与合作企业共同发起,经申请、论证、立项等程序后设立,并建立理事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等完善的组织机构。在建设内容上,本指南重点围绕多主体协同育人、学科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链、产学研服务平台、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实习实训与协同创新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六大板块展开,并规定了校企深度合作、订单式培养等多元合作模式及年度考核评估机制,为锦州市现代产业学院的高质量建设提供了标准化支撑。
本指南规范了产业学院的发起、申请、论证、立项和授牌的全链条审批程序,申请材料须包含章程、建设方案、经费办法及五年规划,论证环节则严格审查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企业主体地位、教学团队水平及实践教学学时占比等关键指标。在组织架构上,本指南确立理事会行使重大决策权,实行院长负责制,并设专家指导委员会提供教学改革与科技研发咨询,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管理,另可根据院务需求设立招生、督导、设备保障及就业服务等部门。
本指南将建设内容聚焦于六大平台:多主体协同育人平台推动校企共同制定培养方案与标准;学科专业建设要求以优势专业为核心构建专业集群,实现与产业链的高质量对接;产学研服务平台提倡通过“实训基地云”实现新技术实时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强调“双师型”培养与工程项目实践;实习实训平台在真实生产环境下推进校企项目实训;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引入行业专家对教学过程进行阶段考核。在运营上,本指南允许校企深度合作、产业班冠名等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下的校企共管,并建立包含自评、现场考察的年度考核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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