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渗漏水治理技术规程》DB37/T4909-2025,自2025年10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渗漏水的治理与施工的程序,规定了现场调查、治理方案选型、材料选用、治理施工、治理效果检验与验收等阶段的操作指示,以及上述阶段之间的转换条件,描述了隧道结构渗漏水治理过程记录、治理效果检验等追溯/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渗漏水治理相关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
本规程确立了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渗漏水治理的全套程序,涵盖现场调查、方案选型、材料选用、治理施工及效果检验与验收等五个阶段,旨在为隧道结构渗漏水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控制提供标准化操作指导。本规程详细规定了不同渗漏部位与类型的判定方法和技术处置要求,明确了钻孔注浆、填充密封、表面封闭、埋管排水及更换止水带等五种治理工法的适用条件与施工流程。通过规范现场检测手段、材料性能指标以及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本规程致力于确保治理后的隧道结构防水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从而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与结构耐久性。
本规程将治理程序划分为从现场调查到最终验收的完整闭环,并强调调查前必须系统收集工程地质、结构设计及历史维护资料,据此制定针对性检测方案。现场调查时,针对不同渗漏表现采用吸水纸判定、量筒计量或目测滴数换算等方式量化渗漏程度,同时结合结构病害检测,综合分析并出具渗漏水原因分析报告,为后续精准治理提供依据。
针对裂缝、施工缝、变形缝、空洞及盾构管片接缝等不同场景的渗漏水,本规程提出了差异化的组合治理策略。例如,对宽度大于0.2mm且渗水量大的裂缝优先采用钻孔注浆止水并设刚性防水层,而微细湿渍则可采用表面封闭法。材料选用上强调根据水质、水量及结构补强需求,科学选择水泥基、环氧树脂或丙烯酸盐等注浆及填充材料,并严禁在有列车运行的轨行区上方使用填充密封法处理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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