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丘陵山区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准则》DB50/T1860-2025,自2025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原则、评价范围、评价标准、评价流程、评价技术要点以及效果评价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丘陵山区种植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效果评价,涉及的重金属元素包括镉、铅、汞、铬,以及类金属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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