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气象旅游资源评价技术》DB41/T2966-2025,自2025年11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气象旅游资源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评价等级。本文件适用于气象旅游资源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气象旅游资源的评价指标与计算方法、评价等级划分等核心技术要求。本文件构建了一套量化评价体系,以温湿指数、风效指数、天气景观、物候景观及养生气候为评价指标,通过加权计算得出气象旅游资源评价指数,并据此将资源划分为不同等级。本文件适用于对风、云、雨、雪、霜等天气现象及其衍生物所构成的气象旅游资源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为资源开发与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本文件明确了气象旅游资源评价包含温湿指数、风效指数、天气景观、物候景观和养生气候五项指标,并设定了各自的权重系数。评价指数依据特定公式计算,其中温湿指数与风效指数需按附录规定的方法进行标准化处理,天气景观、物候景观及养生气候则依据附录中的标度表取值,最终综合得出整数值的评价指数。
本文件依据计算得出的气象旅游资源评价指数,将资源划分为具体的评价等级,以实现对资源优劣的直观判定。在技术实施上,本文件规范性地引用了《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评价》国家标准,并详细给出了温湿指数和风效指数标准值的计算方法,以及各类景观标度的取值规范,确保了评价过程的统一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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