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自然恢复标准》DB42/T2421-2025,自2025年10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自然恢复的总体要求、调查与问题识别、适宜性评价、实施与管护、监测与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自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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