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DB4201/T679-2023,自2023年08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基本规定、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管理与评价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开发区、风景区以及新城区原城关镇内,建成20年以上(含)的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涉及危房治理、加固改造的建筑,其治理和加固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导则作为武汉市地方标准,为全市建成二十年以上、失养失修失管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全流程技术指导。本导则以保障居民基本安全与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遵循“科学合理、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统筹规划”等基本原则,将改造内容系统划分为基础类、完善类与提升类三大层级。基础类聚焦给排水、强弱电、道路、燃气、消防及房屋本体等市政配套与公共部位维修,解决安全与基本生活需求;完善类涵盖电梯加装、景观绿化、停车充电、适老无障碍设施等,满足居民生活便利与改善型需求;提升类则积极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托育、智能感知及海绵城市建设,以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生活品质。本导则同时规范了从前期策划、居民意愿调查到施工、验收、移交与长效管理的全周期程序,确保改造工作有章可循。
本导则明确将改造内容划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个层次,形成从兜底安全到提升品质的递进关系。基础类共涉及9大项,重点根治管网老化、消防隐患、屋面渗漏等“急难愁盼”问题;完善类共涉及13大项,着力于加装电梯、改善景观、增补停车位等环境与配套升级;提升类则通过新建社区服务设施、引入智慧感知设备及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实现社区功能与治理能力的双重跃升。
本导则构建了从策划到评价的完整闭环管理流程。前期必须经过政策宣传、信息收集、居民意愿调查及现场查勘,形成“一小区一方案”并完成联合审查与公示。施工阶段倡导EPC模式,严格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管线同步实施以避免重复开挖。竣工后组织联合验收,并明确将供水、供电等专营设施向专业单位移交,公共部位则移交物业或社区进行长效管理,最终通过改造后评价检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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