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智能建筑工程检测与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32/T5179-2025,自2026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管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用户电话交换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会议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时钟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售验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防雷与接地和机房工程的检测与施工质量验收。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建筑群的各个智能化系统的功能、性能和安装质量的系统工程检测、检查与验收。智能建筑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自检自验可参照本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