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4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破解城乡资源要素流通难题,强化各类用地指标的高效配置与流转,制定《“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技术指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标池”指引》。
本指引围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标池”制度,系统阐明了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补充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拆旧复垦指标四类核心要素的定义、来源、使用规则及管理流程。本指引以规划引领、全域统筹、严守底线、分类管理为总体要求,旨在通过建立政府统筹、分级管理的指标调配机制,促进城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本指引明确了各区通过“指标池”进行指标申请、调剂、交易与归还的具体路径,并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农民建房、产业融合等应用场景提供了直接使用、减免收费等支持措施,为“百千万工程”落地实施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四类指标的构成与统筹逻辑
本指引将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补充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拆旧复垦指标统一纳入“指标池”管理。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用于优化城乡布局,补充耕地指标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满足项目转用需求,拆旧复垦指标挂钩经营性用地出让。四类指标来源包括省下达周转规模、整治复垦生成及平台交易购买,归属权按市、区两级明晰划分,形成初始注入、动态生成与统筹调配相结合的运作框架。
应用场景与差异化支持政策
本指引针对不同项目类型设定了差异化的指标使用规则。在补充耕地指标方面,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农村村民住宅可直接申请使用市级指标,其中村民住宅免缴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专项、整治、申请与年度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并引入“垦五奖一”激励机制。拆旧复垦指标则与珠三角地区的经营性用地出让及历史违法用地补办手续强制挂钩,形成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制度安排。
指标流转、调剂与归还机制
本指引细化了指标在市域范围内的流通路径。各区可将富余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补充耕地指标注入市级“指标池”统筹管理,并通过公开交易或协议转让实现跨区流转。当区级指标不足时,可按程序申请使用市级“指标池”指标。建设用地周转规模指标可核销,拆旧复垦指标需在一年内通过购买方式归还,补充耕地指标则通过签订《委托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协议书》并以平台平均单价计费的方式完成统筹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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