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技术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538号。
附件:
1.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技术要求(非油气)
2.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技术要求(非油气)
本通知是为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全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而印发的文件,随文下发了《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技术要求(非油气)》和《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技术要求(油气)》。本技术要求作为开展调查工作的核心指导文件,旨在全面摸清我国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情况,建立定期调查评价制度。其内容系统涵盖了查明矿产资源调查、潜在矿产资源评价、专题调查与评价、可利用性评价、数据库建设及综合研究等主要任务,明确了以矿区或油气田为基本调查单元、以2020年12月31日为调查基准日,并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技术文件从资料收集、内业整理、外业调查到成果编制、各级汇总分析,对每一环节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构建了“自查自检、全面检查、全国核查”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本技术要求将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的主要任务划分为六大板块:查明矿产资源调查、潜在矿产资源评价、专题调查与评价、可利用性评价、数据库建设和综合研究。其中,非油气部分聚焦于以矿区为单元,对生产矿山、关闭矿山、闭坑矿山及未利用矿区进行全面调查与核查;油气部分则以油气田为单元,重点调查探明地质储量状况。同时,本技术要求建立了涵盖数量、质量、结构、空间四类指标的调查指标体系,为全面掌握资源家底提供了统一的度量标准。
本技术要求对调查工作的技术路线和操作流程进行了精细化规范。在查明矿产资源调查方面,系统规定了从资料收集、内业整理与矿区梳理、外业实地测量与核验,到矿区成果图件编制和数据汇总的完整步骤。在潜在矿产资源评价方面,提出了对已评价矿种进行动态更新、对未评价矿种开展潜力评价的具体方法,并要求结合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油气部分同样明确了从数据库核查、外业调查到图件编制和成果入库的技术路径。
除基础调查外,本技术要求部署了能源矿产状况评价、战略性新兴矿产资源状况评价、重要功能区矿产资源状况调查、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状况调查以及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矿产资源状况调查等专题。在可利用性评价方面,要求综合分析技术经济、生态保护、环境影响和产业政策等约束条件,分矿种按区域科学评价可利用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空间分布和开发利用状态,为资源管理和规划提供决策支撑。
本技术要求建立了严格的三级质量控制机制,明确调查单位为数据质量的责任主体,须对调查过程和成果进行100%自检;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面检查;部级组织全国核查与抽查。同时,对国情调查数据库的建设提出了统一的技术指标,要求以矿区或油气田为基本单元,采用属性数据库与图形数据库相结合的模式,实现调查成果的集成管理、三维呈现和应用服务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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