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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8.23-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导则(试行)》沪规划资源调〔2025〕328号.pdf

2025年8月23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应用,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促进新业态发展和新应用推广,在自然资源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总结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导则(试行)》沪规划资源调〔2025〕328号。

本导则围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网、图”多方协作背景下的测绘地理信息安全需求,结合本市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经验,系统构建了以图商为责任核心、多方协同的安全管理框架。本导则明确了适用范围、主体责任与保障体系,对数据从采集、传输、存储到处理应用及发布的全生命周期提出安全合规要求,推动形成事前告知、事中风险防控、事后监督检查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旨在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和新应用的广泛推广。

责任主体与协同架构

本导则规定,依法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图商是测绘活动的实施主体与安全责任主体,须在多方合作中主动承担安全协调职能。车企、服务商及软件提供商等参与方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在车端、云端等环节积极配合图商,共同构建安全合规的合作架构,确保测绘活动全程受控。

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

本导则对地理信息数据全生命周期提出了系统性安全要求。采集须遵循触发式最小必要原则并即时进行安全处理;传输须基于国密算法建立可验证的安全链路;存储要求数据中心满足等保三级要求,并划分安全专有云与合规云进行分区管控。数据处理与应用须落实脱密脱敏,发布前必须通过地图审核并取得审图号。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导则(试行)》沪规划资源调〔2025〕328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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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导则(试行)》沪规划资源调〔2025〕328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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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导则(试行)》沪规划资源调〔2025〕328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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