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1日,浙江省林业局公布《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自在苑片区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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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是指导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自在苑片区保护、建设与管理的法定依据。片区位于普陀山入岛门户,东至南天门海岸线、西至正山门码头、北至普济路、南至短姑道头海岸线,面积约6.57公顷,以佛教观音文化、海蚀地貌与历史古迹为核心特色。本规划以风景资源保护和片区品质提升为首要前提,划定了完整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明确了分级保护与资源分类保护要求,涵盖山海格局、史迹文物、海岸礁石、森林植被等要素。在保护基础上,本规划构建了“一核、一轴、三片”的空间结构,对风景游赏、旅游服务设施、游览交通、基础工程及建设控制等作出系统安排,并重点提出将现状短姑客运功能迁建至自在苑水池南侧,恢复短姑道头历史风貌,打造由道头、牌坊、山门、香道组成的朝圣起始空间序列,全面提升普陀山进山门户形象与游客体验。
保护体系与管控要求
本规划将片区全域6.57公顷划为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对短姑码头、海岸牌坊两处省级文保单位及回澜亭、南天门摩崖石刻等未定级文物实施严格保护,确保禅佛文化史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制定山海格局保护、海岸礁石保护、自然水体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及森林植被保护等分类保护措施,其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41公顷,占片区面积51.90%。
功能布局与交通组织
本规划以短姑客运交通服务核为枢纽,以普济路游览观光轴为纽带,串联短姑道头禅佛文化游览片、南天门山海景观游览片、自在苑自然景观游览片三大功能区。新建短姑客运中心总建筑面积2744平方米,整合候船、售票、餐饮购物等服务功能;片区内部依托东侧山海步道、短姑码头北侧步道及自在苑水池周边步道形成总长1530米的游步道系统,优化入岛门户交通组织与疏散能力。
建设控制与风貌引导
本规划执行“拆一建一”原则,规划拆除建筑量3291平方米,新增建筑总量3291平方米,片区规划总建筑量5317平方米。新建建筑采用中式或新中式风格,以白、黑、灰、黄褐色为主色调,强调分散式小体量组合与坡屋顶等传统元素,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客运中心檐口高度不超过10米),确保不破坏山海格局与视觉通廊,延续“海天佛国”清净庄严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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