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规范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工作,科学判断、准确掌握光伏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夯实“草光互补”“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基础,统筹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高水平保护,制定《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工作流程、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质量控制以及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监测评价报告编制提纲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状况及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价,适用于光伏开发项目区域生态评价和“草光互补”“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生态环境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