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意见》宁党办〔2021〕30号。
本意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宁夏“十一五”至“十三五”政策性移民和自主迁徙居民,以大型安置区为重点,系统部署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本意见明确以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为核心抓手,统筹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帮扶、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服务提升、人居环境整治、保障体系健全、基层治理强化、精神文明建设、自主迁徙居民问题解决及示范区创建等专项工作,旨在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安置区全面融入、深度融合、共同发展,为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提供支撑。
聚焦产业就业与社会融入,部署十大专项提升行动
本意见围绕百万移民致富总目标,系统提出十大专项提升任务。在产业方面,要求各县区制定“一区一策”实施方案,壮大特色种养业,创新产业园、扶贫车间等发展平台,推行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在就业方面,要求精准建立就业台账、组建服务专班,通过发展产业、劳务输出、鼓励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渠道拓展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并对劳务移民就业创业给予专项支持与补贴。
补齐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健全保障与基层治理体系
本意见强调要集中实施安置区水、电、路、气、暖及防洪等基础设施建设攻坚,加快完善物流配送、便民商业等生活配套,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同时,统筹推进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养老等服务设施补短板,确保搬迁群众享有同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在社会权益保障上,本意见对养老、医疗、低收入人口救助及劳务移民土地权益等作出安排;在基层治理上,要求加强基层组织与网格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和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统筹自主迁徙居民帮扶与示范区创建,强化政策组织保障
本意见要求对自主迁徙居民开展全面排查、动态监测管理,对低收入群体因户施策,补齐其集中区域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同时,明确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给予财税、金融、用地等差异化帮扶,实施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基础设施提升等示范工程。本意见构建了自治区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对重点安置村建立省级领导包抓机制,并从资金投入、金融支持、用地用水权交易、督导考核等方面强化政策与推进机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