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技术规范 第2部分:盐沼湿地》DB37/T4882.2-2025,自2025年08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盐沼湿地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范围边界、调查方法、调查站位、评估方法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盐沼湿地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工作。
本规范是山东省《海洋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技术规范》的第2部分,专门针对盐沼湿地生态系统。本规范系统规定了盐沼湿地碳储量调查的范围边界、调查内容与方法、调查站位布设、评估计算及报告编制等全流程技术要求。调查内容涵盖盐沼植被、枯落物和沉积物三大碳库,明确了各碳库样品的采集、制备、有机碳分析及碳储量计算方法。本规范强调调查须在植物地上生物量最大期间开展,通过遥感与现场核查结合确定植被分布,并依据生态同质性进行分区布设样线和站位,最终形成植物碳储量、枯落物碳储量和沉积物碳储量三者相加的总碳储量评估结果,为盐沼湿地碳汇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盐沼湿地指土壤盐渍化并长有盐生植物、植被盖度不小于30%的淤泥质潮滩。调查边界须基于地图、遥感影像、历史资料及实地勘察精确绘制并标明拐点经纬度,边界一经确定不可随意改变。调查对象聚焦盐沼植被、枯落物和沉积物三大碳库,覆盖了地上与地下生物量、立枯物与凋落物,以及深达100厘米的沉积物剖面。
本规范要求采用遥感识别与现场核查结合的方法确定盐沼植被分布与面积,各碳库样品采集均有详细操作规程。调查须在8月至9月植物生物量最大时进行,每年一次。站位布设须综合考虑植被类型、潮滩高程、地貌特征等因素,将调查区划分为生态同质的小区,并垂直于海岸线布设涵盖高、中、低潮滩的样线,确保样线和站位能反映调查区域的整体面貌。样方布设依草本或灌木不同优势种而设定不同规格。
本规范构建了完整的碳储量计算模型,总碳储量由植物碳储量、枯落物碳储量和沉积物碳储量三部分累加。植物碳储量进一步区分为地上和地下碳储量,沉积物碳储量需按深度分层测定有机碳含量与容重后汇总。所有样品均须经烘干、粉碎、过筛等标准制备流程,有机碳分析采用统一方法,各计算公式与参数均有明确定义,确保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与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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