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公路沿线乡村驿站服务规范》DB14/T3492-2025,自2025年10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公路沿线乡村驿站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质量、服务人员、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投诉处理、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旅游公路沿线乡村驿站提供的服务。
本规范围绕旅游公路沿线乡村驿站的服务提供,系统规定了服务内容、人员管理、环境维护及应急保障等全流程要求。本规范以合法合规经营为前提,要求驿站证照齐全、制度健全,并依据客流量合理配置持证上岗的管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供给上,本规范涵盖了停车、住宿、餐饮、购物、休憩、信息及便民等多元功能,强调明码标价、卫生达标和设施完好,尤其注重地域特色餐饮、地方文创产品及智慧化信息服务的融合。同时,本规范对环境卫生保持、消防与安全应急、投诉处理及服务评价改进都设定了具体标准,旨在构建一个功能完善、体验优良、安全有序的乡村驿站服务体系。
本规范明确了乡村驿站应提供的核心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在基础设施方面,要求设置可满足大巴、自驾车及房车停放的停车场,并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桩;住宿服务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保持客房洁净并规范开具发票。餐饮服务需突出山西乡村特色,提供全天候热水及简易食品售卖,并保障食品安全。
本规范对服务人员与运营环境提出了标准化要求。驿站服务人员需统一着装、佩戴工牌,具备热情文明的举止,并能够提供普通话乃至外语服务,同时驿站应建立系统化的入职与在职培训体系。在环境与安全方面,本规范要求室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垃圾须分类清运,公共卫生间的卫生条件需符合国家标准。经营管理中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易发生危险的区域需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投诉处理须建立档案并公布监督电话,以持续推动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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