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服务指南》DB14/T3490-2025,自2025年10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简称“空间”)服务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空间提供的服务。
本指南给出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服务的总体要求、场地条件、三类主要空间服务规范及评价改进方向。本指南所指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是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以公共阅读、文艺演出、陈列展览为主要功能,融合多元业态、嵌入基层的公共场所。本指南强调利民为民、多元参与,要求空间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优先布局于人口密集区或历史文化街区,同时倡导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在核心服务方面,本指南分别对公共阅读类、文艺演出类、陈列展览类空间的功能布局、设施设备、资源配置及具体服务内容提出了系统建议,涵盖从文献借阅、阅读推广到舞台演出、艺术沙龙,从历史文化展示到虚拟展览、个人策展等多样化形态,并明确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自评与改进。
本指南确立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设模式,要求空间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外观宜体现山西地域文化特色并鼓励采用传统建筑元素。在总体服务上,本指南强调通过开放、平等、免费的方式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文化权益,并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综合运用智能技术提升服务效能。
本指南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划分为公共阅读类、文艺演出类和陈列展览类,分别就功能分区、设施配置、内容供给和服务流程给出指引。公共阅读类空间宜配备自助借还设备与数字阅读终端,开展读书沙龙等推广活动并可与智慧旅游平台对接;文艺演出类空间应满足舞台功能需求,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演出资源并利用网络平台拓展数字化传播;陈列展览类空间宜策划历史文化与非遗等主题展陈,提供语音导览及虚拟展览服务,并建立用户反馈与数据分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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