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山西省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山西省《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其他类型工程项目可参考此标准执行。
本标准是山西省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而编制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本规范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料、法、环等关键要素,系统规定了环境场地、人员管理、物资管理、机械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及数据网络管理等功能要求与实施部署要点,并建立了统一的评价方法和等级划分规则。本规范强调建立集成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协同与智能决策,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旨在提高施工现场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和精细化管理能力。
本规范将智慧工地功能划分为八大核心模块。
本规范建立了统一的智慧工地评价办法。评价分项评价和综合评价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评分,各分项设置基础项与提升项。评价分为三个等级:汇总总得分达到60分且不足70分为一星,达到70分且不足80分为二星,达到80分及以上为三星。凡存在因安全质量问题被行政处罚、数据严重不符或数据未有效利用等情况的,不得参与评价,以此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