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热温泉水质评价分类规范》DB54/T0499-2025,自2025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西藏地热温泉水质评价分类的术语定义、评价要求、水质分类命名及评价流程与方法。本文件适用于西藏自治区内从地下自然涌出或经人工钻井揭露的温度不低于25℃的地热温泉水的水质评价分类。
本规范立足于西藏自治区丰富的地热资源禀赋,系统构建了一套适用于区内温度不低于25℃的地热温泉水水质评价分类体系。本规范以地热温泉的资源勘查、动态监测与水质检测为基础,明确了从水源地勘查、资源评价到水质感官、理化及微生物指标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着重区分了沐浴嬉水与康养疗养两类核心用途的水质门槛,并首创性地提出了一套融合温度、酸碱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及特征疗养指标的多维分类命名方法,旨在科学界定温泉品质,为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差异化利用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评价指标划分为基础约束与功能导向两个层级。基础层级涵盖感官要求及沐浴嬉水用途的通用安全指标;功能层级则针对康养疗养用途,引入偏硅酸、锶等特定矿物组分界限值,作为评定疗养天然矿泉(水)的刚性依据,明确只要有一项达标即可获得相应命名资格。
本规范确立了一套标准化的分类命名逻辑,要求将水质的核心属性按特定顺序进行组合。命名须依次整合疗养特征指标、总硬度、酸碱度、温度及溶解性总固体五项关键参数,当同时存在多种达标疗养指标时,则依据各自与溶解性总固体的比值大小决定排序先后,以此生成唯一且信息完备的水质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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