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为推动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更好的服务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征求草案征求意见稿)。
Word文档信息
免费
本条例旨在全面规范本省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加强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并推动数字吉林建设。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上位法为依据,结合本省实际,确立了测绘基准、技术规范与成果共享等基本制度框架。本细则将基础测绘明确为公益性事业,要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并系统规定了从省到市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的具体范围与更新周期,同时通过推行“多测合一”整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测绘事项,实现成果共享互认。
整合基础测绘体系与公共服务能力
本规划从制度层面构建了分级负责的基础测绘实施体系,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各自承担的测绘项目清单,并对测绘基准复测、遥感影像及数据库等成果设定了年度更新或及时更新的强制性要求。在公共服务方面,本指南着力推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地下空间数据采集、应急测绘保障以及军地融合发展,并严格规范了涉密成果的提供、使用与传输,禁止擅自复制、转借或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成果。
严格资质管理与规范市场秩序
本规定对测绘活动实行严格的资质等级许可制度,明令禁止无资质测绘、超越资质范围测绘及挂靠、转包等行为,并要求招标单位在测绘项目中依法设定资质门槛。针对新兴领域,本细则将智能网联汽车使用的高精度地图等定性为导航电子地图,明确其数据采集、处理与制作必须由具备相应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堵住了新型测绘活动的监管空白。
强化成果质量管理与基础设施保护
本办法建立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强制汇交制度,要求测绘项目出资人或承担单位按期汇交成果副本或目录,并规定由保管单位实行异地备份存放以确保安全。同时,本规范确立了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公布程序,并强化了对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此外,本条例将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永久性测量标志等明确为受保护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并划定了属地化保护责任,对损毁、破坏行为设定了明确的禁止性条款。
该条例的修订出台,标志着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法治化水平迈入新阶段,对保障全省经济建设、国防安全、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具有深远影响。首先,该办法通过将基础测绘深度嵌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配以明确的财政保障条款,从源头上解决了公益性测绘事业持续发展的资金瓶颈,为实景三维吉林建设、遥感影像年度更新等重大工程提供了稳定且合规的财政支撑。其次,该规定对“多测合一”和测绘成果共享互认的制度设计,直接回应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减环节、降成本”的现实需求,能够有效破除部门壁垒,避免重复测绘,显著优化本省营商环境。再者,该征求意见稿紧跟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将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北斗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等前沿领域纳入法治轨道,不仅划定了智能网联汽车涉测绘活动的安全红线,也为地理信息产业、数字经济与军民融合产业的蓬勃发展创造了确定的制度预期。同时,该规范通过严格的资质清理、项目监理及信用惩戒机制,有利于整顿市场秩序,倒逼测绘单位提升成果质量与安全生产水平。最后,条例关于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互联网地图监管以及涉密成果严控的规定,对于在全社会铸牢地理信息安全防线、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具有极其突出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