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79号。
本实施方案围绕我省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明确了2020至2025年的行动框架。红树林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及固碳储碳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但当前我省面临总面积偏小、生境退化及外来生物入侵等突出问题。本方案确立了生态优先与科学修复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完成营造红树林675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的量化目标,并将任务分解至沿海各设区市。通过实施整体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生态修复、科技支撑、监测评估及制度完善等系统性行动,着力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保护体系与空间管控
本方案强调优先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将红树林及其适宜恢复区域纳入严格保护范围。同时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制,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禁开发性、生产性建设行为。针对自然保护地,本方案部署了调整优化及新建工作,并明确要求有序清退漳江口、闽江河口、泉州湾等重点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退养还湿以保障造林用地空间。
修复行动与技术支撑
本方案统筹规划了红树林生态修复的科学路径,在适宜恢复地优先选用本地树种进行营造,同时对退化区域采取树种改造、有害生物清除、潮沟恢复等措施实施抚育和提质改造。为保障修复成效,本方案要求加强新造林后期管护,并对互花米草、广州小斑螟等有害生物建立监测预警与防控机制。在种苗供应方面,依托现有自然保护地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收集区,确保苗木需求。
监测评估与制度保障
本方案着力构建红树林生态系统动态监测网络,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完善资源本底数据库,对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评估。在制度层面,本方案提出结合《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评估,进一步健全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同时通过强化科技攻关、完善研究基础设施、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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