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为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后评价工作,编制《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通用大纲的通知》发改办评督〔2025〕641号。
分为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类项目、专题后评价报告3类。
本大纲旨在规范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写体例与核心内容,构建了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评价框架。本大纲按项目类型划分,分别对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类项目及专题后评价报告的编制提出差异化要求,确立了从前期决策、建设准备与实施、运营管理到投资效益效果、目标可持续性乃至“软建设”成效的全链条评价逻辑。本大纲强调,报告编写须以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书等前期文件为主要对照基准,聚焦项目实际建设运营情况与预期目标的偏差,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原因,并据此提炼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与可操作的对策建议,以服务于投资决策的优化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
本大纲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设立了九章结构,依次围绕概述、前期决策、建设准备、实施、运营、投资效益效果、目标与可持续性、“软建设”以及最终结论建议展开。评价要求深入比对各阶段实际执行情况与批复文件,覆盖规划符合性、决策程序、要素保障、工程管理、投资控制、技术应用及综合效益等核心维度。
针对核准类项目,本大纲精简了评价流程,将建设准备、实施和运营合并评价,并依据企业投资项目特点,侧重评价规划政策符合性、核准程序合规性及投资效益。专题后评价则侧重于对同行业或同区域多个项目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重点评价投资专项的设立必要性、实施效果及对宏观政策目标的支撑情况。
本大纲创新性地将“软建设”评价设为独立篇章,要求对项目中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等配套举措及其效果进行总结,并评价其与“硬投资”的匹配性。此导向旨在引导后评价工作超越单纯的工程建设视角,注重项目在制度建设与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综合成效,强化对项目深层次影响的分析。
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重大项目后评价工作向标准化、精细化和系统化迈出了关键一步,对提升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监管效能具有深远影响。首先,该大纲通过统一报告编写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后评价内容深度不一、侧重点各异的问题,为不同项目、不同行业间的横向对比和经验互鉴提供了技术基础,有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高质量的后评价成果数据库。其次,大纲强调全生命周期评价和“软建设”评价,将有效引导项目单位和评价机构从关注工程建设转向关注项目的综合效益、治理效能和长远可持续性,倒逼项目前期决策更加科学审慎,建设运营更加规范高效。再者,该大纲为投资管理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巡视审计等工作提供了清晰的分析框架和评价标尺,有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在决策、实施和运营中的普遍性问题与深层次矛盾。最终,通过系统性地总结典型经验和问题,该办法将有力推动“硬投资”与“软建设”的统筹协同,促进相关规划政策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动态优化,为未来同类项目的审批决策和资金安排提供坚实依据,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