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范有序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编制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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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制定,旨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有序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本指南以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外,优先选择集中连片、质量优良、设施完善的耕地作为储备资源,兼顾未来重大项目建设占用和生态建设调整等需求,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合理确定储备区范围。本指南明确了划定的工作背景、依据、目标、原则、技术路线、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适用于自治区内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储备区划定工作,为实现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时快速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提供技术支撑。
划定原则与准入禁入标准
本指南确立了质量优先、生态避让、规划衔接、远近结合四项划定原则,要求优先划入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有良好水利设施的耕地以及从其他农用地恢复的优质耕地。同时明确禁止划入生态退耕范围、严重损毁无法恢复耕种、坡度大于15度、位于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严重污染无法恢复治理以及不稳定利用的耕地等九类情形,要求运用遥感监测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审核。
技术路线与工作流程
本指南规定各旗县须科学编制划定方案,经内业分析、外业核实、数据库建设、成果汇交四个阶段推进工作。内业分析采用空间叠加分析技术提取工作底图,建立综合评价模型开展潜力分析;外业核实通过实地踏勘和无人机航拍逐图斑核查现状;数据库建设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构建标准统一的图斑数据库;成果须经旗县自审、盟市复核后报自治区审核备案。
成果体系与进度安排
本指南要求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成果,旗县级成果包括划定数据库、划定方案、成果报告文本、分布图件、统计表和举证材料。工作进度明确为2025年7月底前完成内业分析,8月底前完成外业踏勘,9月至10月旗县完成划定并上报,11月底前盟市完成审查上报。
该指南的出台为内蒙古自治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和工作程序,有效填补了地方操作层面的制度空白。该指南通过明确划定原则和优先划入、禁止划入的具体标准,强化了储备区耕地质量管控,确保优质耕地资源得到系统储备,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后的快速补划奠定了制度基础。
该指南强调建立储备区“一张图”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推动了耕地保护管理的信息化和精准化,有助于实现自治区层面耕地资源的动态监管和科学调度。同时,该指南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职责分工和严格的成果审核程序,压实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责任,对防止储备区划定中敷衍了事、随意修改等行为具有约束作用,保障了划定成果的真实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在全区范围内形成规范有序、权责清晰的耕地储备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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