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小型湖泊水生态修复指南》DB42/T2388-2025,自2025年08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湖北省小型湖泊水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与工作流程,给出了湖北省小型湖泊水生态修复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分析、生境修复、生物群落修复和效果评估及维护管理等信息。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开展水生态修复的小型湖泊,其他环境类似自然水域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确立了湖北省小型湖泊水生态修复的技术框架与实施路径,适用于省内水面面积在特定范围内的小型湖泊及其他类似自然水域。本指南强调在截污控污已完成的前提下,遵循流域统筹、问题导向、建管并重的原则,系统开展修复工作。本指南覆盖了从前期调研到后期管理的全过程,通过规范现状调查、问题诊断、生境重塑、生物群落恢复及长效维护等环节,旨在构建稳定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本指南突出因地制宜的修复策略,为底泥治理、湖滨缓冲带建设、退垸还湖及水系连通提供了分类技术选择,同时对水生植物与动物的物种挑选、配置及投放提出明确要求,以期实现湖泊水质改善与生态功能提升的双重目标。
本指南明确要求修复工作须在完成流域截污控源的基础上启动。工作流程强调先开展涵盖底泥、湖滨缓冲带、退垸还湖现状、生态水位及水生态现状等多要素的系统调查与问题识别,进而根据诊断结果,针对性地组合运用生境修复与生物群落修复措施,最终通过效果评估与维护管理巩固修复成效,形成闭环管理。
本指南将修复任务分为生境修复与生物群落修复两大板块。生境修复针对底泥污染程度提出原位覆盖、原位钝化、原位植物修复或环保疏浚等异位修复技术,并对湖滨生态缓冲带宽度设定、基底稳固及植被分层配置做出规范。生物群落修复强调以本土物种为主,倡导挺水、浮水、沉水植物的多层次配置,并对滤食性鱼类及底栖动物的投放条件与限制做出规定,避免生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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