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行业标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估价技术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宗地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工作内容与程序、技术方法及其应用要点。本文件适用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基准地价与宗地地价评估;本文件中所指集体土地均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具体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以及农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其他建设用地。
本规范旨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划分与价格评估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以显化土地资源资产价值、促进优化配置并服务城乡融合发展。本规范全面覆盖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的定级与估价全流程,从基本原则、术语定义到具体技术方法均作出系统规定。在定级方面,本规范明确了工作程序、因素因子体系及量化评价方法,强调因地制宜地反映宏观区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村特色设施的影响;在估价方面,本规范对基准地价评估和宗地地价评估分别进行了细致规范,特别针对集体土地市场的发育特征,在样点调查、内涵界定、方法选用和参数确定等环节提出了差异化的技术要求,并重点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的特殊考量,力求评估结果客观反映集体建设用地的真实价值。
本规范要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应遵循目标导向、权益保护与差异化原则。在具体操作中,可根据市场发育情况和监管需求选择综合定级或分类定级,分类定级通常细至商服、工业等具体用途。定级因素体系除常规的自然、经济、社会因素外,特别增设了宏观区位辐射影响度、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空间规划等因素,以捕捉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独特价值驱动。在量化评价时,允许针对点线状与面状因素灵活选用衰减模型,对于农村特有的商服设施(如农贸市场、定期集市)和公用设施(如老年活动站、电商营销点)也明确了表征与测算方法,体现了对农村地域特征的充分尊重。
基准地价评估要求首先清晰界定价格内涵,包括用途、权利、年期及开发条件等。在技术路径选择上,本规范提供了多种适应性方案:市场交易资料丰富的地区优先利用样点地价评估;具备企业运营收益资料时可选用级差收益法测算;在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欠活跃的区域,允许通过分析国有建设用地地价水平并进行差异修正来辅助验证结果的合理性。此外,针对样点数量不足的普遍挑战,本规范允许适度放宽样点时效性至近五年,并提倡综合运用多种调查方式以全面获取资料,确保评估基础扎实可靠。
本规范针对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和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等主要估价方法,逐一给出了在集体建设用地场景下的应用要点。其中特别强调,市场比较法应优先选取权利类型清晰的集体土地交易案例,并关注集体建设用地在产权、区位上的特殊性;收益还原法需考虑集体土地市场的未成熟期风险,还原率可比同区域国有用地略高;成本逼近法则明确禁止采用集体土地征收成本作为土地取得费,需根据实际取得方式(如农转用、旧村改造)客观确定。对于不同评估目的(出让、作价入股、租赁、抵押),本规范也分别指出了评估重点与注意事项,提升了评估的针对性与实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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