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DB11/T2430-2025,自2025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原则,规定了建设区域、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力提升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与管理。
本规范是北京市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活动制定的地方标准,确立了从建设原则、区域选址到工程实施、建后管护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立足北京农业特点,以永久基本农田为重点,遵循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整体推进、量质并举、建管并重的原则,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划分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两大板块。基础设施工程涵盖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及其他配套工程,对各项工程的设计标准、技术参数和建设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地力提升工程则围绕土壤改良、土壤培肥和障碍土层消除提出具体措施。同时,本规范对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质量监管、档案信息化以及建后管护机制也作出了统一规定,旨在实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绿色生态的建设目标。
本规范对田块整治提出了因地制宜的差异化要求:平原区以条田为主,单个田块面积不宜小于20亩;山区以梯田为主,单个田块面积不宜小于10亩,并应配套坡面防护设施。田块平整时强调表土剥离与回填,确保耕作层不受破坏。灌溉与排水工程要求水源水质达标,井灌区管道输水灌溉保证率不低于90%,田间灌溉推广微灌、喷灌、管灌等节水方式,排水工程则按暴雨重现期3至10年分级设计,确保涝能排、渍能治。
田间道路分为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两级,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应达到100%,山区不低于90%。机耕干道满足双向通行,路面宽度宜为4至6米,生产路宽度不超过3米,建设中优先采用生态环保材料。农田输配电工程要求与灌溉、道路等工程统筹布设,机井通电、配电变压器等设施配套率达到100%,配电线路宜采用地埋方式敷设,埋深应充分考虑机械化作业要求。
农田地力提升工程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等综合措施改良土壤质地、培肥地力并消除障碍土层,建设后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原区一般不低于15克/千克,山区不低于12克/千克。本规范同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等制度,要求建设全程采取信息化手段管理并上图入库。建成后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形成多方参与的管护机制,落实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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