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排水泵站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B11/T2113-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排水泵站运行与维护的基本规定、水泵机组、电气设备与自控系统、进水与出水设施、辅助设备与附属设施、雨水调蓄池与初期池、泵站运行与调度、安全管理、档案与信息化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排水泵站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本规程系针对北京市城镇排水泵站运行与维护管理的综合性地方技术标准。本规程全面规定了排水泵站设施从水泵机组、电气与自控系统、进出水设施到辅助设备、调蓄池及安全管理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与维护要求。本规程以保障泵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核心,通过明确日常巡视、定期维护、检修周期及技术指标,构建了覆盖全系统、全周期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本规程特别强调了汛期防汛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电气操作规范以及信息化档案建设,旨在提升泵站运行的精细化与智能化水平。
本规程对水泵、电气设备、仪表自控等核心设施的运行前检查、运行中巡视及停止后检查均设定了详细的技术参数与操作步骤。在水泵维护方面,区分了潜水泵、离心泵、轴流泵等不同类型,规定了轴承温度、振动限值、绝缘电阻等量化指标及解体维护周期。对于高压配电、变压器、低压变频装置等电气设备,本规程明确了清扫、试验、检查的周期以及倒闸操作、安全工器具管理的严格程序,并特别要求高压操作须执行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
本规程将进水与出水设施、泵站辅助设备及雨水调蓄池等纳入统一标准。针对闸门、阀门、格栅、输送压榨设备及除臭、通风、起重等装置,均制定了日常养护与定期维护的具体内容与频次。对雨水调蓄池和初期雨水池,本规程规定了汛前、汛中、汛后的全周期运维模式,明确了进水、放空、清淤冲洗三种工况下的运行要求,以及水力冲洗翻斗、冲洗门等专用设施的维护要点,确保调蓄设施发挥应有功能。
本规程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系统规定了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治安保卫及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规程要求对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持续监测,明确了绝缘胶垫、安全标示、疏散通道等防护设施的配置标准。同时,本规程倡导利用计算机监控、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运行调度中心,实施数据备份、权限管理与数学模型分析,推动排水泵站向远程监控、智能调度与碳中和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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