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规范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北京市《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是北京市针对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验收制定的地方标准。本规程围绕实现超低能耗目标,系统规定了墙体、幕墙、外门窗、屋面、地面及地下部位等围护结构,以及通风与空调、冷热源、电气、太阳能光热与光伏等设备系统的施工工艺与质量验收要求。本规程将建筑气密性作为独立分项工程,详细规定了防水隔汽膜与防水透汽膜的粘贴方式、气密性抹灰做法及穿墙管线的密封处理,并强调围护结构保温层的连续性、完整性与断热桥处理。同时,本规程要求对施工全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包括材料见证取样复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完工后的现场实体检验。
本规程对基层墙体处理、外保温系统粘贴、锚栓安装、幕墙节点处理及外门窗安装方式(外挂式或带隔热附框的洞内安装)均提出具体操作工艺。特别强调保温板的错缝粘贴、阴阳角处理及门窗洞口等热桥部位的加强密封,以确保保温层的连续性。
本规程除规范通风、空调、冷热源等设备系统节能安装外,重点将气密性施工单列成章。明确了各部位气密膜的粘贴流程、搭接宽度及基面要求,并对不同墙体材料交界处、穿墙管道及电气线盒的气密性处理给出细部做法,从施工环节保障建筑整体气密性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