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技术规范》DB1304/T520-2025,自2025年07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园林绿化废弃物术语和定义、收集、运输、处置场、常用利用方式及安全管理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利用。
本规范围绕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规定了从收集、运输到处置利用全链条的技术要求与安全管理。本规范强调“高效、绿色、环保”原则,将修剪物、枯枝落叶等植物性废弃材料进行分类收集和规范化处置,重点推行肥料化生产、覆盖物应用及食用菌栽培基质三种主要利用方式。其中,肥料化利用详细给出了从预处理、接种发酵到堆肥腐熟及后加工的技术指标,确保堆肥产物达到有机肥标准;覆盖物利用则对材料选择与加工粒径提出明确参数;同时对处置场的选址、机械设备配置以及全过程安全卫生管理作出系统规定,以保障工艺顺畅与环境安全。
本规范要求根据植物生长周期与养护计划制定收集方案,实行枝干、根茎、落叶草屑分类收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等杂质,并规定受病虫害危害的废弃物须单独处理。运输环节强调应在三日内将废弃物运至处理场,运输过程需采取防抛洒、防滴漏措施,大型物料宜预先破碎压缩。
本规范明确了堆肥需先进行杀菌灭虫预处理,枝条等难降解物料须粉碎至适宜粒径。接种发酵采用特定比例的芽孢菌、乳酸菌、酵母菌、木霉等复合菌剂,并对堆体尺寸、翻堆频次、温度控制及腐熟周期作出详细规定,确保腐熟产物经后加工后有机质和总养分含量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
除肥料化生产外,本规范还规定了覆盖物与食用菌栽培基质的技术要求。覆盖物宜选用不易分解的树皮、木片等材料,并控制其含水率与粒径规格;食用菌栽培基质则需达到无菌状态,严禁添加农药,相关化学添加剂的使用与生产工艺须符合相应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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