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面沉降监测分层标组设计规范》DB13/T6239-2025,自2026年01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基岩标、分层标、地面标、地下水位监测孔、孔隙水压力监测孔的设计。
本规范规定了河北省地面沉降监测分层标组设计的全套技术要求,适用于基岩标、分层标、地面标、地下水位监测孔及孔隙水压力监测孔的设计工作。本规范从前期调查、场址选择到标组布置、单标(孔)结构设计与成标工艺,以及施工期监测和成果编制,建立了系统化的技术流程。本规范的核心理念是强调分层标组作为综合性监测设施的整体性,要求在充分掌握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地面沉降发育特征和地下水开采状况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标孔的平面位置、垂向深度和结构形式,确保监测数据能够准确反映不同深度土层的压缩与回弹信息。
本规范要求设计前须系统收集地形地貌、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地面沉降监测等资料,并开展地质调查、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和地面沉降调查,综合分析沉降成因与特征。场址应具有区域地质代表性,优先选择在地面沉降漏斗中心、漏斗边缘或多漏斗结合部,同时兼顾施工条件和后期监测的便利性。
本规范分别对地质勘查孔、基岩标、分层标、地面标、地下水位监测孔和孔隙水压力监测孔的结构设计、钻孔要求和成标工艺给出具体指标。基岩标须进入稳定基岩,对孔斜、保护管与标杆的材质规格、扶正器形式及水泥固井均有严格规定;分层标标底须埋设于监测目标粘性土层,并明确了标底伸缩量及滑动间距等关键参数;地下水位监测孔和孔隙水压力监测孔则分别规定了滤水管设置、填砾止水及洗井等技术要求。
本规范规定分层标组建设期间应同步开展施工期监测,基岩标、分层标、地面标每半月记录一次,地下水位及孔隙水压力监测孔每日记录一次,建成后宜具备自动监测功能。设计成果须包含设计书文本和附图,设计书按大纲编制,图纸需标注设计技术要求及相关信息,最终按资料管理规定归档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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