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耕地生产能力遥感评价规范》DB13/T 2972-2019,自2019年5月28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耕地养分水平、生产管理水平遥感监测方法及耕地生产能力遥感评价技术流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县域尺度的冬小麦夏玉米两熟区耕地生产能力遥感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山区及盐碱地耕地生产能力的遥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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