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耕地生产能力遥感评价规范》DB13/T 2972-2019,自2019年5月28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耕地养分水平、生产管理水平遥感监测方法及耕地生产能力遥感评价技术流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县域尺度的冬小麦夏玉米两熟区耕地生产能力遥感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山区及盐碱地耕地生产能力的遥感评价。
河北省《耕地生产能力遥感评价规范》DB13/T 2972-2019 是一项针对河北省县域尺度冬小麦夏玉米两熟地区耕地生产能力的遥感评价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耕地养分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的遥感监测方法,以及耕地生产能力的遥感评价技术流程和要求。标准明确了数据、软件和人员的技术要求,提出了耕地养分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的遥感评价方法,并构建了综合评价模型,用于空间制图与分级。同时,标准还涵盖了精度验证、归一化处理及评价报告编制等内容,为河北省耕地资源的科学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
标准提出采用高光谱影像筛选敏感波段,建立有机质、全氮、速效钾、有效磷的遥感监测模型,并进行空间制图。
基于多年多光谱影像数据,通过作物分类和NDVI分析,构建估产模型并实现生产管理水平的空间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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