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地下管廊分类与应用技术标准》DBJ33/T1347-2025,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 2025-08-01 浙江省《城镇地下管廊分类与应用技术标准》DBJ33/T 1347-2025
- 2025-02-20 浙江省《城镇地下管廊分类与应用技术标准》(报批稿)
本标准是浙江省针对城镇地下管廊分类与工程应用制定的统一技术准则,涵盖综合管廊、专项管廊和缆线管沟三大类别。本规范以集约利用地下空间、提升管廊综合管理水平为核心导向,确立了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基本原则。本规范适用范围明确锁定于浙江省城镇地下管廊的分类选型与工程建设,并强调应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工程管线专项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相衔接,同步预留远景发展空间。在技术路径上,本规范提倡因地制宜选择管廊类型,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在标准段推行装配式结构,以推动地下管廊建设的标准化与产业化。
分类体系与选型逻辑
本规范构建了“综合管廊—专项管廊—缆线管沟”三级分类框架,并明确了各类管廊的定义边界与适用场景。综合管廊细分为干线、支线和小型综合管廊三类,分别对应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配给工程管线和末端小规模管网;专项管廊则专司电力、给水等单一管线,作为综合管廊的有效补充;缆线管沟采用浅埋沟道或排管方式,解决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线缆的末端容纳需求,其内部不考虑人员正常通行。选型时须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目标、功能分区、土地利用及管线敷设需求,并结合道路与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决策。
综合管廊的技术要点
本规范对干线、支线和小型综合管廊分别规定了差异化的结构安全等级、净高与断面形式要求。三者结构安全等级均须达到一级,但净高标准逐级递减:干线不小于2.4m,支线不小于2.1m,小型介于1.5m至2.1m之间。本规范着重规定了管线入廊的兼容性准则,例如天然气管道设计管径大于DN600mm时须独立成舱,供热蒸汽介质须独立舱室敷设,220kV及以上电力电缆不应与供热管道同舱,以及支线电力管线须按电压等级由高至低、由下而上排列等,确保各类管线共舱安全。
缆线管沟与专项管廊的专项规定
本规范明确缆线管沟须结合末端配给管线规划进行布局,其路径选择应避免缆线遭受机械外力、过热及腐蚀等危害,并对覆土深度、转弯半径、分支口预留和通信线缆防感应措施提出具体要求。专项管廊方面,本规范强调电力管廊规模须满足远期供应需求并与电网规划紧密衔接,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专项管廊宜独立成舱;各类专项管廊均须根据容纳管线特性,配置消防、照明、通风、监控等保障人员安全的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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