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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3.21-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划定耕地储备区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4〕8号.pdf

2024年3月21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林业局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提升耕地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印发《关于划定耕地储备区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4〕8号。

本通知旨在部署全省耕地储备区划定工作,以严守耕地红线、提升耕地质量、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本通知明确,耕地储备区划定涵盖补充耕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以及用于造林种树和种果种茶的资源梳理核实三大任务,通过对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适宜恢复的农用地及长期稳定利用的优质耕地等进行潜力评估与实地调查,分类建立储备库并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理。本通知采取“两下两上”工作方式,明确了前期准备、实地调查核实、省级审核三个阶段的具体时间节点,到2024年8月底前完成最终成果审核与数据汇总,确保划定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划定任务与来源分类

本通知明确耕地储备区的三个组成部分及其来源。补充耕地储备区地类为非耕地,主要来源于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和适宜恢复为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地类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主要来源于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可长期稳定利用的优质耕地,原则上不低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2%。此外,本通知要求对适宜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的资源进行摸底梳理,主要来源为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等。

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通知规定以“两下两上”的方式推进工作,按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审核的程序逐级上报。2024年3月25日前完成省级潜力分析并下发数据;5月31日前县级完成实地调查核实与自查;6月15日前完成市级复查并上报;7月10日前省级完成内业审核并反馈意见;8月10日前各地完成成果修改完善;8月31日前完成最终审核与数据汇总,建立储备库并统一管理。

组织实施与质量要求

本通知要求各地成立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领导、落实经费与保障。工作须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科学统筹,做到应划尽划,涉及耕地与林地调整的需确保林地保有量平衡。同时,本通知强调倒排工期、狠抓落实,市级工作专班需加强督促指导与审核把关,及时通报整改推进迟缓或质量不高的地区,确保工作质量与进度。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划定耕地储备区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4〕8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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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划定耕地储备区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4〕8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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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划定耕地储备区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4〕8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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